管道泵運行中的維護
發(fā)布時間:2015年10月21日 10:15 閱讀:45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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澤德
管道泵運行中的維護
第一、進口管路必須充滿液體,禁止泵在氣蝕狀態(tài)下長期運行。
第二、定時檢查電機電流值,不得超過電機額定電流。
第三、泵進行長期運行后,由于機械磨損,使機組噪音及振動增大時,應(yīng)停車檢查,必要時可更換易損零件及軸承,機組大修期一般為一年。
第四、系統(tǒng)最高工作壓力不得超過1.6Mpa,吸入壓力一般不超過0.3Mpa.
第五、介質(zhì)為清水,且介質(zhì)的固體不溶物體積不超過單位體積的0.1%,粒度不大于0.2mm。
第六、周圍環(huán)境濕度不超過40℃,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m,相對濕度不超過95%。
注:如使用介質(zhì)為帶有細小顆粒的,請在訂貨時說明,以便廠家采用耐磨式機械密封。
第一條說明:最高工作壓力不得超過1.6Mpa,是指系統(tǒng)的設(shè)計
承受壓力,吸入壓力一般不超過0.3Mpa,指普通機械密封最高承受1.1Mpa,如吸入壓力大于0.3Mpa,選用的又為80米揚程,則系統(tǒng)壓力將超過1.1Mpa,將損壞機械密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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